关于做好2026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的通知
全体教职工:
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,2026 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工作已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启动,截止时间为 12 月 31 日。为确保您 2026 年能准确享受个税减免优惠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扣除范围
本次专项附加扣除涵盖 7 项内容: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、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大病医疗、住房贷款利息、住房租金、赡养老人。
二、操作指南(个人所得税 APP)
1.信息无变动:点击首页 “2026 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啦”,选择 “一键带入” 功能完成确认。
2.信息需修改:在 “填报记录” 中找到对应项目,点击 “修改” 完善信息后再确认(如子女升学需更新教育阶段信息)。
3.新增扣除项目:进入 “专项附加扣除填报” 模块,选择对应项目并填写 2026 年度扣除信息。
三、重要提醒
夫妻双方需注意扣除比例合规,同一项目合计扣除比例不得超过 100%;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不可同时享受扣除。
需留存相关证明材料(如住房合同、学历证书、医疗票据等),自汇算期结束起保存 5 年备查。
逾期未确认的,2026 年 1 月起将暂停扣除,待确认后恢复。
四、咨询方式
校内咨询:朱老师,3802202
官方渠道:12366 纳税服务热线或个人所得税 APP “我的咨询” 模块。
请务必在截止日前完成确认,确保及时享受税收优惠。
具体操作流程及步骤可参照下方链接:
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5mtg1P0ieurw2ieV5D-s6A
财务处
2025年12月8日
